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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市社会福利院:
近期,福建、广西、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先后发生暴力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的恶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对此,中央和省委领导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同时,对做好校园、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落实上饶市民政局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三院”及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对“三院”周边地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有暴力倾向,报复社会倾向、扬言对“三院”实施破坏的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仇视社会人员;可能引发恶性事故的各类隐患,可能引发影响“三院”及周边地区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化解措施,切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对“三院”的内部管理。“三院”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在岗在位,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夜间查铺、外出请销假等制度。特别是对院民与领导之间、院民与院民之间有突出矛盾的人员、要认真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性格孤癖、敏感,有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的老人,要帮助他们疏导理顺情绪、化解心理危机。对老人提出看病、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供帮助。
三、加大“三院”的安全防范力度。各院要加强门卫值班,增加得力保卫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处置。要加强对老人的安全教育,增加防范意识。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果断稳妥处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四、强化领导责任制。要加大对“三院”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落实乡镇民政所长第一责任、“三院”院长具体责任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维护“三院”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问题的,要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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