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星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
吴祥兵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兼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殡葬执法大队队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股副股长;
陈建民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兼老龄办副主任;
彭庆文同志任局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
免去金晓娟同志局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老龄办主任、妇委会主任职务。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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