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从今年4月起至8月止,我市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活动,集中清理城乡低保“人情保”、“关系保”。
此次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和检查评估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资金行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自查自纠阶段中,将重点清查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建立乡镇、村(居)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清退,符合条件未纳入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同时,认真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德兴市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对全市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乡镇长、民政所长进行了业务培训;市民政局还成立了3个督导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抽调全局干部职工下到乡镇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乡镇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