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职 报 告
(2007年8月27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
市民政局局长 卢春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这既是人大依法加强对民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也是对民政工作的检验和鞭策。这对我们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搞好民政自身建设,更有效地为我市社会、经济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2005年以来履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工作职责基本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
民政工作有20多大项、100多小项,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有150多件,因此,认真执行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是出色履行民政管理职能的根本保证。2005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把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和贯彻执行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了民政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2006年5月,荣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1、开展普法学习,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
民政工作人员知法懂法是贯彻执行法律的重要前提,2005年以来,我们以普法为契机,通过举办民政法律讲座、民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规定,每一个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知相关的法律规章。为便于民政工作人员学习,我局把《宪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法》、《兵役法》、《收养法》、《殡葬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十几个法律规章汇编成册,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人手一册,随时学习。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是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局每年都结合工作实际至少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民政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如2005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把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作为一项关键措施,下发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手册》1000本,使整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了学习宣传《村委会组织法》的过程,保证了选举始终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不少,该交村民的权力一点不留"两个重要的原则下进行,全市没有出现选举违法现象。通过普法学习和宣传,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行政执法水平。
2、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我们注重做到了四点:一是要尽职,即对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由民政部门来办的事情都要认真去办;二是专人管,即民政执法有专门的队伍和人员,严禁无执法权的人员行政执法,为29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按程序,即对各种执法业务都明确规定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不能简单粗暴图省事,对不按程序办事的及时调出执法工作岗位。四是抓规范,即包括若干民政业务工作的规范,又包括对工作人员行为的规范,对于只作了原则性规定而不具体或不宜执行的法律规定,我们积极建议市政府制定地方法规性文件,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的有《德兴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德兴市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意见》和《德兴市城区地名标志设置意见》等18个,从而使民政执法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更便于操作。
3、认真办好代表建议,力求人民群众满意
民政工作历来是人大代表十分关注和关心的工作,两年来,具体承办人大代表有关民政工作的建议23件,回复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对于市人大转交的有关民政工作的来信来访,做到了件件、事事有回音。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建立了由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协助抓,局办公室与有关股室相结合负责具体办理工作的承办责任制。二是认真督办,狠抓落实,规范了一套办理建议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承办前、承办中、承办后,请进来和上门征求代表意见,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监督办理、公开办理,对能够办到的,抓紧办理;对办理困难较大的建议,努力办好;对一时办不了的建议,耐心作好解释,求得代表谅解,增强了同代表的感情,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海口镇应火根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部门推诿扯皮,误人生活》的批评建议,主要反映退伍军人王新华安置到市供销社下属事业单位(差拨或自筹自支)未得到落实的问题,由于市供销社没有下属事业单位,因此,安排其到下属效益最好的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企业)工作,但王新华认为政府是安排其到事业单位(差拨或自筹自支)工作,这主要是政府在安置时未考虑周全造成的。为此,我局多次与人大代表、市供销社和王新华本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研究解决的方案,积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最终得到圆满解决。被评为"2006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先进单位"。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民政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2005年以来,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市广大民政干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中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履行民政工作职责,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2005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得上饶市民政工作先进市。
1、解决民生,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2005年以来,我市把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成立了城乡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德兴市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施方案》和《德兴市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意见》。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市已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灾民救助为基础,以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了由临时性救助向制度化救助的根本转变。2005年被评为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先进市,2006年被评为上饶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1)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投入近38万元,完成了低保局域网建设,全市12个民政所和25个社区居委会全部配备了电脑、网络服务器和办公设备,建立了"德兴市社会救助网",实现市、乡(镇)、社区居委会与省、上饶市民政部门联网;成立了市社会救助中心、乡(镇)社会救助所、社区社会救助站,完成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和五保供养数据录入工作,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
(2)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两年来,新增城市低保人员2452人,退保人员2558人。提高了城市低保保障水平,两年来先后两次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04年的100元提高到目前的160元,人均月补差由50元提高到目前的80元,争取上级低保资金由2004年的53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730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低保对象5263户、8956人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全面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出台了《德兴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开展了农村低保调查摸底工作,共核定农村低保对象3073户、5879人,2006年下半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8万元,人均月补差25元,今年上半年人均月补差提高到30元。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2005年,我市争取到全省23个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之一,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德兴市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德兴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有效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2006年以来,先后两次通过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起救线,扩大救助病种等措施,让救助政策惠及对象更广,受益困难群众更多。两年来,共争取上级城市医疗救助资金354.78万元,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600多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278.58万元,救助农村困难群众1200多人。
(4)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建立和完善了市、乡两级救灾工作应急预案体系,建立了灾情收集、报告、评估制度,提高了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了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保障了冬令春夏荒和新灾救济工作,两年来,共下拨救灾款123万元,保证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的稳定;完成了农村离任"二老"调查摸底、审核及资金的发放工作,两年来,共下拨"二老"补助资金10.8万元,全市共有92名生活困难的离任"二老"得到补助。
(5)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了农村五保户调查、摸底、审批和发证工作,全市共有五保供养人数842人。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五保供养制度,全面提高供养水平,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200元,确保了五保老人的生活。加强了敬老院的内部管理,组织了14名敬老院院长到上饶市进行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6)救助管理得到加强。2005年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两年来,共实施救助1089人,保障了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
2、维护民利,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有新进展。
(1)双拥创建工作卓有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城"同创的要求,开展了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先后出台了《德兴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德兴市部门双拥工作职责》和《德兴市科技拥军活动方案》,做到各部门、各单位分工明确,职责分明。2006年,我市先后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市"和"上饶市双拥模范城市",这是我市第四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2)优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市现有优抚对象1.4万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346人,享受抚恤的1304人。完成了146名疾残军人套改和换证工作,大幅度提高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由2004年每人每年2050元提高到2639元,城镇义务兵标准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到1448元。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德兴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德兴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和《德兴市重点优抚对象建(修)住房补助实施办法》,较好地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两年来,共发放增长金15.3万元,医疗补助费122万元,对136户住房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了住房补助,补助资金21.3万元。
(3)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不断创新。2005年以来,采取重点安置、考试录用、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圆满完成了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任务,有8名荣立二等功、伤残军人直接纳入政府计划安置范围,27名通过文化考试合格列入政府计划安置,对文化知识考试未被录取的54名由市政府发放一次性货币补助金后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由2004年的30%提高到70%的,达到了社会满意、用人单位满意、安置对象满意。同时,对历年来全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维护了退兵的合法权益。
(4)开展了复员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成立了市复员退伍军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部分抗美援越、抗美援寮、中印边界战、珍宝岛保卫战、对越自卫反击战、西沙保卫战参战和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调查、摸底、审核、登记和认定工作。今年上半年已有416人身份通过认定,有205人享受生活补助,共发放生活补助金17.2万元。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我市未出现复员退伍军人上京进省上访现象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3、落实民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1)成功进行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005年对全市82个村委会和25个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与上届相比年龄下降,文化程度提高,职数减少;选举结束后,对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了全市39名新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参加了上饶市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了村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村(居)委会各项制度,规范了村(居)民代表会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2)村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05年以来,召开了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成立了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4个典型示范村,规范了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目前,全市90村委会100%实行了村务公开,100%的村建立了固定醒目的村务公开栏,公开规范率达90%,泗洲镇潭埠村、新岗山镇新建村、龙头山乡暖水村、万村乡沙畈村等4村为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点。
(3)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重视。开展了与社区结对共建活动,42个市直单位与25个社区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书,每个"结对共建"单位每年要为结对社区提供3000元以上的资金帮扶; 2005年,市委、市政府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由市人大主任担任调研组长,对全市25个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调研。同时,组织市委办、市人大、民政局、银城镇等有关人员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县等地考察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开展了"八进社区"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八进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
4、齐抓共管,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04年8月"零点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遗体火化率始终保持100%,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成为全省第20个遗体火化率达到100%的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上海客商投资680万元,兴建了德兴市第一座火化殡仪馆和城区公墓区――"双龙陵园";建成农村公益性墓地160个,率先在全省实现了村村建公益性墓地的目标,得到了省民政厅和上饶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我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在2005年9月召开的全省殡葬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6年4月,湖南省长沙市民政局一行10人来我市,考察参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做法。同时,完成了城区"城中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解决了城区"城中村"农民和失地农民骨灰安放场所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城区乱埋乱葬事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社会事务管理迈出新步伐
(1)民间组织管理得到加强。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认真履行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两年来,全市共批准登记社团1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加大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力度,通过加强指导和管理,树立了一批如市蔬菜协会等运作规范,发挥作用好,能帮助农民致富的示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典型;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建设活动,帮助民办非企业单位树立自律意识,不断完善自律机制。市凤凰电脑培训中心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
(2)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明显。加大了城乡地名设标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德兴市城区地名标志设置意见》和《德兴市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方案》,2005年,对12条道路进行了命名和更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市区街路巷牌设置工作,共设置街路巷牌195块,其中街路牌73块,巷牌122块,为市区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被省民政厅、交通厅、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评为全省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市。2006年完成了泗洲、海口、花桥、新岗山、绕二等5镇政府驻地设标工作;开展了撤乡并村工作,2005年共撤2个镇(撤消银城镇和香屯镇,银城镇改为街道办事处,香屯镇并入泗洲镇)和8个村委会,至此,全市共有11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和82村委会;加强了边界管理工作,2005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与开化、婺源、上饶县、横峰、乐平、弋阳等6条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出台了《德兴市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地名服务职能;加强地名档案管理,发挥了地名档案的作用。
(3)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进行。开展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加强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了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了4名婚姻登记员参加全省婚姻登记员培训班,并取得省厅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两年来,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6843对,协议离婚1057对,合格率达100%。依法开展了收养登记工作,规范了收养登记档案,两年来,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65件,合格率达100%。
(4)社会福利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得到规范,对全市19家(其中民办社会福利机构2家)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全市福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组织了对福利院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福利院工作人员60%达到了持证上岗;福利企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了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残疾认定、上岗证发放、登记工作,维护了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全市7家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职工122人,占生产人数55%;对全市城镇"三无"对象和农村孤儿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开展了"微笑列车"和"明天计划"矫治和康复手术。两年来,共实施贫困唇腭裂儿童矫治手术18人,为4名孤残儿童进行"明天计划"康复手术。
(5)老龄工作有新的发展。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工作站,开展了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和为老年人办实事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两年来,共发放老人优待证769本,银城岁寒山社区居委会和李宅乡李宅村分别被国家老龄办授予"全国敬老模范社区(村)"光荣称号。
6、夯实基础 民政自身建设得到新提高
(1)加强了乡镇民政所建设。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所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同时,为全市12个乡镇民政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橱等办公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2006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先进市。
(2)行风评议工作成效显著。2006年,在全市效能监察及民主评议行风测评大会上,获得综合管理单位第一名,被评为"人民满意单位"。同时,被评为上饶市民政系统效能监察及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3)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组织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认真接待和办理每一件(次)来信来访者,切实帮助来信来访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两年来,共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者579人(次、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稳定。
(4) 加强了民政宣传、信息工作。两年来,在上饶市以上报刊用稿210余篇,扩大了德兴民政工作知名度,被评为上饶市民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三)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狠抓班子建设。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到了民政工作的实践中,用以解决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按要求认真过好民主生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了议事决策机制,形成了一个团结和谐、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落实好了领导责任制,发挥了模范遵章守纪,做勤政廉洁的表率作用,担起了团结带领民政干部职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重任。
2、加强了队伍建设。一是高度重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提高了民政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机关作风整顿成效明显,弘扬了讲学习、比工作、争奉献的正气;三是革新了工作手段,转变了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注重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是细化局与各股室的岗位责任及奖惩办法,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这些措施,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宗旨意识、中心意识、为民意识和进取意识明显增强,基本素质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我们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健全和推行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工作运行机制,并把它纳入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抓住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和把握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明确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用《党章》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和方向,有效地增强了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有:
1、农村低保工作由于受资金的影响,保障标准偏低,还不能做到应保尽保。
2、乡镇民政员工资待遇、社保和公费医疗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
3、局机关内部的有些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有些虽有制度,但有时执行不到位。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决定、决议,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为民解困为主线,以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创新效率型和群众满意型民政,推动民政工作上新台阶。
1、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有关民政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促进民政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好有关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民政队伍的执法素质。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发动社会各界加强对民政行政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民政工作的执法水平。(2)进一步搞好民政"窗口"建设,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提高效能。(3)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广开言路,体察民情,倾听呼声,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更能帮助有困难的群众。
2、围绕民政工作的重点,扎实进取,开拓创新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今年要力创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做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效果,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继续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款物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2)进一步推进安置改革,狠抓优抚政策落实。继续实行岗位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今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当提高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通知》,切实解决好他们最直接、最关心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3)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以三清山申遗工作为契机,以"三沿六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提高骨灰入墓率。
(4)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抓住民政部开展的"蓝天计划"和"霞光计划"契机,积极争取资金,加快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探索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模式,吸纳社会资金捐助兴办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步伐。
同时继续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老龄、队伍建设等工作,推进我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民政廉政高效。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使干部职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树立"爱民、为民、惠民"的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4、认真落实这次市人大评议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要十分珍惜这次"评议"的机会,全面深刻地总结分析2005年以来履行工作职责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听取并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们的评议以及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特别是评议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我们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诚恳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认真搞好每一项民政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