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非农户口、新转户口必须在三年以上;
2、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00元);
3 、个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所有人员)、学生证(入学通知书);
4 、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残疾证;
5 、下岗证、收入状况证明(由申请人按照收入来源、所从事工作及具体金额如实申报,单位或居委会评审小组进行详细调查后提出意见,乡镇评审委员会评审)、就业状况证明(单位提供);
6 、无收入、必须提供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医院开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医务证明及医院病历);
7、 赡养、抚(扶)养费提供证明、(由个人申报、单位证明。按法定赡养、抚养人家庭月人均收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除以被赡养、抚养人的总数进行计算,有协议或裁决的可按规定办理);
8、 两级调查报告必须详细、子女情况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收入在报告中必须反映;
9、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电话费发票(月电话费超过20元,电费超过50度的超过部份计算家庭收入);10、根据申报人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